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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申报常规晋升副教授评聘条件中的“进修及锻炼经历”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1-03-24 发布者:刁军 浏览量:718

各位老师:

2021323日,经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申报常规晋升副教授评聘条件中的“进修及锻炼经历”,现予以公布如下:

40周岁及以下的教师申报正常晋升副教授,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

1.进修助课、锻炼经历。学校派出的不少于一个学期的进修助课和实践锻炼经历;或在学校登记备案的科研人员到企业一人双岗挂职及其他兼职创新、企业博士后经历、政府或高校全职挂职经历、执行援疆、援藏、扶贫(支教)等任务。

2.海外研修经历。海外高校、研究院所6个月及以上的研修经历。

取得海外博士学位;或博士后、联合培养博士生在海外工作、学习经历连续12个月及以上的,经学校认定后视为海外研修经历。

3.主持并完成重要国际合作项目1项。

确有情况特殊者,由学院提出意见,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不作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