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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编报2022年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1-10-20 发布者:刁军 浏览量:1197


各(系)中心、室、研究院(中心):

   为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,根据学校《关于编报2022年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》(资管函〔2021〕18号)文件要求,现将公司2022年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编报范围  

   凡使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资金,包括学校预算安排经费、各类科研课题经费,创收或留成经费、代管经费、基本建设经费、后勤实体经费以及其它资金来源经费等,拟在 2022年度安排采购货物、工程和服务的,一律编报政府采购预算。未编报采购预算的,除应急、突发情况,一般不予安排,不得违规采购,确需追加的,须经学校办公会研究。

二、编报流程  

1、各个申报人根据采购需求提出申请,于10月26日前将《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》(附件1)、设备、服务项目《采购需求》(附件2)、工程项目《工程立项书》一并报送,报送要求:纸质版经分管领导审核、签字后,交到综合办李侠;电子档QQ发给李侠。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年度购置需求后,综合办公室按经费来源分别汇总上报各经费主管部门审核汇总。(经费类别及经费主管部门见附件3)。

2、经费主管部门论证审核后,于11月1日前将未通过的计划返回申报人。  

3、计划财务处审核后,于11月5日前将审核结果反馈到经费主管部门。  

4、经费主管部门将计划财务处审核未通过的告知申报人。  

5、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,于11月15日前将审核未通过的反馈经费主管部门和申报人。

6、招标采购中心汇总 2022 年政府采购计划,与计划财务处共同编制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,报学校批准后,作为2022年政府采购清单。  

三、编报要求  

(一)各系(中心)、室、研究院(中心)要及时把2022年政府采购计划相关申报要求传达到全部有采购需求的人员,统筹考虑,确保部署到位,全面、准确、及时申报采购计划,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完成。

(二)凡属《2021年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》(附件6)内的项目,要按照该目录内品目编码编报到最低一层;该目录以外的项目,按照货物“G01”、工程“G02 ”、服务“G03”品目编码编报。  

(三)凡属批量集中采购货物,包括办公用台式计算机、便携式计算机、打印机、投影仪、复印机、多功能一体机、空调、办公家具等,参照《2022 版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》(附件7)编报计划;科研经费采购通用办公设备的,根据科研特殊需要自行提出技术要求。  

(四)切实加强存量资产登记、核算、处置等各环节管理,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由资产处统筹,严格依据资产存量和相关资产配置标准申报采购计划。  

(五)各系(中心)、室、研究院(中心)务必加强招标采购项目的前期市场调研和论证,单价20万以上、批量20以上仪器设备,通用设备、家具的论证由申请人报学院组织论证。(货物类的技术规格要求至少参考三个品牌编写),论证报告以及《采购需求》力求科学、全面、详实,和申报计划同时报送。

(六)拟采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,必须在申报表中“教学科研”一栏注明“教学”或“科研”;必须填报申报表中“安置地点”栏,无安置地点的不予采购;有单独安装调试费用要求的需提供安装费用预算。  

(七)严格控制进口产品采购,国产设备能满足需求的,不得采购进口产品。确需购买进口产品的,必须在申报表中“是否进口”一栏做出标注,并提供《进口产品申请和专家论证意见》(附件8),同采购计划一并报送。  

(八)单件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、5万元以上的招标采购项目(货物、服务)需提交《采购需求》。5万元以上的工程提交《工程立项书》。

(九)申报要求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。要求以需求为基础,认真组织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工作,切实做到“应编尽编,应采尽采”和“无预算不采购,无计划不执行”。  


附件1: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.xls

附件2:采购需求.docx

附件3:经费类别及经费主管部门一览表.docx

附件4:政府采购计划汇总表.xls

附件5:分类标准及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一览表.docx

附件6:2021年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.pdf

附件7:2022版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.docx

附件8:进口产品申请和专家论证意见.doc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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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0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