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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 通知
发布日期:2021-11-25 发布者:刁军 浏览量:687

各位老师:

根据《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》(资管函)〔2021〕22号)文件要求,现将2021年度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清查范围

全院占有、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。

二、清查原则

“统一领导、归口管理、分级负责、责任到人”。

三、工作安排

(一)自查阶段(11月25日-12月6日)

1.使用单位自查

(1)日常管理情况(附件1)。

(2)资产使用情况(附件2、附件3)。

(3)自查报告。

(二)学校抽查核查(12月7日-12月21日)

1.抽查30%以上使用单位管理情况。

2.核查实验科研用房。  

(三)学校形成清查报告并反馈(12月22日-12月28日)  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要求各位老师核查名下资产:人、账、物、地是否相符;条码是否清晰(无条码的联系综合办李侠打印);档案材料是否完备;

(二)工作调动人员将作为资产抽查的重点项,请相关老师尽快变动、交接资产。  

(三)12月2日前将附件2电子版发给综合办李侠,纸质版签字后12月6日前交到综合办。

(四)自查报告应当包括资产基本情况、日常管理情况、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,12月6日前纸质版由综合办报送鸿远楼419房间,电子版发送邮箱 zcczgk@sdut.edu.cn。 

 

附件1:最权威的全网担保平台使用单位资产清查打分表.docx

附件2:最权威的全网担保平台使用单位抽查资产信息表.xlsx

附件3:最权威的全网担保平台使用单位房屋及构筑物信息表.xlsx

 

 

菠菜担保网

2021年11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