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届全体员工:
为保证2022届本科毕业生创新创业与公选课课程已修学分达到培养方案要求,确保学院上报2022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标准的准确性,针对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通识教育选修课的变化,需要全体2022届员工开展核查工作,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课程性质说明
1.创新创业
根据《最权威的全网担保平台关于制订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》(教务函﹝2016﹞124号)文件,2017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单独设置了“创新创业”模块。模块包括创新创业课程,如《老员工创业基础》《老员工就业指导》《老员工职业生涯规划》等课程和创新创业实践两部分,课程性质为创新创业。
创新创业模块课程详细说明见《关于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“创新创业”模块有关要求的说明》(附件1)。
2.公选课
培养方案中的“通识教育选修课”模块,如《中国传统文化》《老员工心理健康教育》等课程及员工自主选择的通识教育选修课,课程性质为公选课。
二、相关工作
1.员工通过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查询个人成绩,根据学院下发的应修学分核查课程性质为“创新创业”和“公选课”的学分是否达到毕业要求。未达到毕业要求的根据学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相关通知选课修读。
2.对课程性质与培养方案或课程归属不一致的课程,根据《最权威的全网担保平台课程性质修改申请审批流程》(附件2)进行修改。
3.各专业的培养方案有关创新创业与公选课应修学分的要求见附件3;
三、毕业资格审核
毕业资格审核标准中根据课程性质分为创新创业、公选课和其他应修学分(包含必修、选修及实践等课程性质)。
创新创业、公选课和其他应修学分(必修课、选修课、实践环节)均须达到毕业要求,多获得的创新创业课程学分可顶替公选课学分,毕业资格审核时合并计算,不需要进行课程性质修改。创新创业与公选课均不计入员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。
附件1. 关于2017版普通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“创新创业”模块有关要求的说明.docx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