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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关于进行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、验收与中期检查的通知》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2-10-10 发布者:赵彦峻 浏览量:228

各位教师:

    请根据《关于进行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、验收与中期检查的通知》(实验函〔2022〕21 号)要求,提交相关材料。

    一、材料提交时间:

    2022 年 10 月 25 日前

    二、材料提交地点:

    请将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(附件 6)、立项申报材料、中期检查材料和结项验收材料各一式 1 份,报送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(12#435-1),电子版发送至jxjxk2013@163.com。

 

    附件:2022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附件材料.zip